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
来源: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主题词: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支持我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助力其住有所居、住有宜居,2024年12月10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襄住新〔2024〕98号),推出12条阶段性举措。
二、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持续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襄住新〔2024〕98号)第一条规定,“实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襄阳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本付息总额”。
三、政策解读
(一)政策有效时间
家庭代际互助政策属于阶段性政策,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政策适用对象
1.适用对象包含在襄阳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
2.使用家庭代际互助政策,所购住房必须是襄阳辖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购房提取:《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购房首付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卡、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父母或子女提取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偿还贷款提取:参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取频次和提取额度
1.提取频次:政策有效期内,新购商品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
2.购房提取额度:对于一次性支付全额房款的缴存职工,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对于需要申请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3.偿还贷款提取额度:参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偿还贷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还本付息总额。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