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
来源: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主题词: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利息补贴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规定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襄公积金发〔2024〕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缴存人账户中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部分(上年结转部分),在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结付利息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比例的缴存利息补贴。缴存利息补贴比例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测算,适时予以调整(目前暂定0.4%)。缴存人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再享受缴存利息补贴”。
二、住房公积金结息方法
(一)结息周期:住房公积金的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二)利率标准: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年利率现为1.5%。
(三)利息计算方式: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其中,“个人账户资金”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实际存放天数”是指该笔资金从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到当年6月30日的实际天数。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利息补贴方法
(一)享受缴存利息补贴的范围:1.只对上年结转的个人账户资金计付缴存利息补贴,即上年6月30日结转的个人账户资金。2.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计付利息,不享受缴存利息补贴。3.缴存人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或6月30日(结息日)前已提取销户的,不再享受缴存利息补贴。
(二)缴存利息补贴计付周期:与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一致,即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缴存利息补贴计付日。
(三)缴存利息补贴比例标准:目前暂定为0.4%。
(四)缴存利息补贴计算方式:缴存利息补贴金额=上年结转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其中,“上年结转资金”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年6月30日结转的资金;“实际存放天数”是指该笔资金自上年7月1日起到当年6月30日的实际天数。
举例
1.某缴存人2023年6月30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0元,2023年7月1日结转后,如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没有缴存或提取过,那么在2024年6月30日结息时,住房公积金利息为:50000元×1.5%=750元;缴存利息补贴为:利息金额=50000元×0.4%=200元。则当年资金收益率达到1.9%(1.5%+0.4%),当年资金收益为:利息750元+利息补贴200=950元。
2.(1)如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个人账户资金”有缴存或提取的情况,分段计算实际存放天数,按照积数计息法,以利息计算公式结付利息。(2)如“上年结转资金”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有提取的情况,分段计算实际存放天数,按照积数计息法,以缴存利息补贴计算公式结付利息补贴。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