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8794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5-07-25 | ||
| 标题: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集中清理长期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6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对长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即休眠账户)开展专项清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眠账户及标准
休眠账户是指状态为封存,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限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具体标准如下:
1.缴存人为单位职工,因离职、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封存超过2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缴存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因自行停缴或连续欠缴一定期限,封存超过2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缴存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封存超过2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原因,封存超过2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休眠账户清理方法
信息完整账户:短信、电话通知缴存人,引导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线上办理销户提取或转移,或线下至业务服务窗口(市民中心或旗舰店)申请。
信息缺失账户:1.单位破产或改制等原因已不再存续的,联系其原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破产清算组等部门,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相关材料(如:工作证、退休证、失业下岗证、社保凭证等),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服务窗口,经核实后办理销户提取手续;2.单位仍存续的:通知缴存人单位完善或更正其身份信息并盖章后,提交至业务服务窗口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一人多户:合并至现缴存单位账户;无单位的转入集中封存户。可线上申请合并或线下窗口办理。
超龄账户: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督促缴存单位或缴存人办理封存(无欠缴)并通知提取;已到退休年龄且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死亡账户:缴存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凭继承公证书或法定文书直接销户,必须线下窗口办理。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负责属地休眠账户的清理工作。
准备阶段(2025年7月28日-8月15日):数据筛查、分类建账、明确责任分工。
清理阶段(2025年8月18日-10月31日):分类处置休眠账户,完成90%以上清理目标。
总结阶段(2025年11月3日-12月31日):核查台账,查漏补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大数据精准比对,破解“查找难”
系统筛查:业务系统自动标记封存超24个月账户,生成“休眠账户清单”并分配至对应的办事处、管理部。
跨部门协作:与各地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合作,联动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通过姓名、社保卡号、户籍信息等补全缺失身份数据;
(二)多维宣传触达,提升政策知晓率
线上: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推送操作指南,提供线上业务办理;
线下:采取联合社区在改制企业宿舍区张贴公告、组织专场宣讲会、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休眠账户清理公告等方式,扩大清理知晓度;
协作:通过社保核查,批量推送提醒短信等。
(三)建立长效机制,预防新增休眠账户
1.源头管控:新增账户需录入完整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单位汇缴时同步校验信息;
2.动态监测:每季度筛查封存账户,对满24个月的账户提前发送预警通知;
3.稽核通报:将休眠账户清理率纳入各办事处、管理部业务稽核内容,定期通报进展。
五、职责分工
市中心归集管理科:统筹清理行动,指导各办事处、管理部清理工作,督导工作进度;
各管理部、办事处:负责属地休眠账户清理,组织社区摸排、上门服务等,12月底前完成率不低于95%;
市中心信息科:保障业务系统正常办理,争取增加社保数据核验等功能;
缴存单位:协助补录职工信息,通知离职、退休人员办理转移或提取。
六、组织保障
1. 强化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市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市中心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各办事处、管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 监督问责:2025年12月开展业务稽核和第三方审计,对清理不力单位通报批评;
3. 宣传引导:在《襄阳日报》、市中心网站等各类媒体发布清理公告,设立咨询专线(0710-12329)。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