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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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公开日期: 2024-01-29
标题: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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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71181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10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坚持党组负责推整改。中心党组承担政治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专班,专项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并合理安排整改事项的日常督办和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中心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中心主任、中心党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该谁整改谁整改,该谁负责谁负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主体责任。正确把握政治和管理运行的关系,从政治高度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正确认识存在问题与党组织的关系,以党员干部的问题反思班子的问题,以班子的问题反思“一把手”的问题,以客观的问题反思自身主观的问题,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中心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做到全面深入查找问题,逐项销号抓实整改。

(三)坚持从严从实促整改。要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聚焦主责主业,端正思想态度,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揭短亮丑,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真作为、硬碰硬,主动认领责任,带头从严落实整改。

(四)坚持统筹结合强整改。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统筹结合推动公积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融入和服务好打造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打造汉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标杆城市的决策部署,找准坐标定位,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公积金的民生功能、经济功能、金融功能,向市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质的提升。五是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任人唯贤,知人善用,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五)坚持督导检查实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把巡察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台账式管理”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进展情况,解决相关问题,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整改成效、整改进度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牵头部门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集中学习理论偏少,学习形式单一,突击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印发《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实施细则》,认真执行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不搞集中突击式学习,确保学习成效。从2022年8月份至2023年11月份共开展19次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11次,累计发言55余人次。

2.关于“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2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3.5亿元,同比增长6.5%;新增单位848家,同比增长23.44%;新增缴存职工60505人,同比增长12.76%,新增企业缴存职工3433人、灵活就业人员5516人,共计占新增人员的比重达 65.9 %,(2023年1-4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2.48亿元,同比增长12.8%,新增缴存人数21961人,同比增长11.26%,新市民和两新组织人数占比达60%)形成了以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主导的建缴新局面。全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6.25亿元,完成省厅考核目标的139.42%,自我加压奋进目标的120.8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占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21.7%,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9.6%。2023年1-10月,共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335笔45.42亿元,完成了省厅下达计划的162.21%,同比分别增长41.16%和47.61%,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达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9.66%。

3.关于“民生领域的重大专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联合市直各部门,认真执行《关于印发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并提交住建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有效遏制了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全市各在售楼盘已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中心党组呈报的《关于对群众反映办理“商转公”贷款难有关问题的报告》,获得纪检组的认可。规范管理窗口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截至2023年10月,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36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335笔,同比增长47.61%。公积金服务窗口在市民中心、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均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多名同志被评为“服务标兵”。

4.关于“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廉租房建设的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8月,中心已按照《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暂行办法》对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进行了分配。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办法》中的规定,对资金的廉租房建设功能加强管理。

5.关于“公积金结余资金的杠杆潜能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地方经济贡献度权重为40%。地方经济贡献度的考核,运用2023年8月市金融局等四家单位联合印发的《襄阳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办法(暂行)》,对全市银行的考核结果,充分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综合效益。

6.关于“公积金政策优化拓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扩大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额的基础上,主动应对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满足新形势下职工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建立资金使用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资金运用计划,努力提升资金运用效率。2023年4月出台《关于实行家庭代际互助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需求。2023年9月全省平均资金运用率为82.25%,我市为82.87%,排名第三。

7.关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宣传,制作打击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宣传短视频,并在襄阳主流新媒体上播发,引导广大缴存职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在2023年3月10日召开全系统法治及诚信信用专题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操作合规意识及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等风险防范意识。

8.关于“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已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纳入全市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开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2022年3月第三方风险测评机构检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5月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复测。中心将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作为2023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中心内部监管、第三方评估、软件公司自查等机制,做好对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隐患排查,现2023年中心等保测评工作结果在11月初已出,得分90分,符合三级等保要求。同时拟定《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经党组会审议通过,马上正式印发实施。

9.关于“存在抵押物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期房履约金制度,用贷款资金的3%来督促开发商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严格执行开发商准入制度,规范了按揭贷款合作项目的准入审核流程,综合考核开发项目“五证”是否齐全、企业财务运行状况、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情况等情况,有效规避贷款项目风险。截至2023年10月,不良贷款率下降至0.37‰,低于1.5‰的国家标准。

10.关于“调研、检查浮在面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建立科学制定调研课题、改进调研工作方法、增强成果转化实效的工作制度,深入市民服务大厅、乡村振兴驻点村、基层机构联系点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工作措施。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住建系统行业大调研活动和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制定了调研实施方案,每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确定了调研课题,在全系统开展大调研。2023年,中心班子成员根据大调研及主题教育调研活动安排,6名班子成员共调研54次。

11.关于“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出台的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惠企惠民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不延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改革的意识,做到政令畅通,有禁必止。管办分离改革于2022年6月中旬全部落实到位。

12.关于“业务办理有堵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大数据中心沟通协作,整合数据平台和资源,以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为统一的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规范办理公积金业务。充实政务服务终端一体机“公积金专区”业务办理事项,提高“掌上办”“自助办”使用效率。根据省、市人民银行对征信系统安全管理要求,我中心于2020年投资建设了征信查询前置系统。按照住建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开展征信共享“总对总”工作要求,2022年11月14日,中心已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的请示》,将接入费用纳入2023年统一财政预算,制定征信业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在业务系统开发征信查询接口,数据上报已于9月15日通过人民银行的验收,等待人民银行正式上线通知。同时配合做好存量贷款数据上报前的补授权工作。

13.关于“落实便民、惠民政策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商转公业务与委贷手续费考核挂钩,促进各委贷银行扩大办理商转公业务区域,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需求。2022年9月,保康办事处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实现全市商转公全覆盖。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流程再造,全市已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套数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解除登记事项“一事联办”。

14.关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弱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整改指出的2017年12月9088万的银行未达账款未入问题,经核查已全部清理到位。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实行“先核定、再缴存”方式,规范单位按月缴存、同行划转,确保资金实时到账、实时结算、实时分配职工个人账户。

1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已制定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重新学习,并要求相关科室在拨付相关资金时严格按规定提交上会研究讨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针对有关人事事项没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并立行立改,认真学习掌握组织人事有关回避制度;准确把握方法步骤,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人事事项的审核把关并严格按制度执行落实,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标准落实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要求,重点落实谈心谈话全覆盖,做到谈深谈透,不仅谈工作,还要谈思想、谈生活,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坚实基础,确保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此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程序高标准的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由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当事人开展提醒约谈,进一步提高相关当事人思想认识,要求其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同时加强对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无遗漏、不重复。认真制定会议方案、精心组织学习研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深入梳理检视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为高质高效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扎实基础。

17.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今年7月份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总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2022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已全部到联系办事处(管理部)党支部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调研和党建工作督办,并讲党课一次,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再到联系点宣讲。2023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4次;2023年中心围绕“共襄安居 积金惠民”党建品牌全面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多个服务项目的“1+1+N”党建创建工作,10个支部均已确定党建品牌并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18.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部分支部开展了“三忆三问三思”活动,但支部会议没有规范通知和记录活动的情况,立行立改,自巡察整改起,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严格按要求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中心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各“三会一课”严格按规范开展。

19.关于“谋划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2023年均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共性、个性任务和职责,确保学习教育、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到位。2023年8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判分析,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有效工作措施,积极谋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判机制,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部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3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10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2次。

20.关于“责任没有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成员在分管领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开展“两谈话两报告”,对新任科级干部和调整交流干部开展任前教育。巡察期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开展警示教育,抓好廉政谈话提醒。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别参加联系办事处(管理部)的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调研和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023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10次;并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党组成员到联系支部调研时同步开展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检查督导,中心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不定期对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检查,今年已开展2轮共计近20次督导。

21.关于“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专班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各办事处(管理部)服务大厅、乡村振兴联系点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修订完善政务值班相关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运用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业务稽核风险预警功能,对归集、贷款、提取业务进行大数据分析,按照业务规范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在2023年4月通过襄阳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专业公司审计服务,对中心开展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离任、在任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2021年7月时任党组成员、副主任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审计,在2023年9月已制定出审计初稿。同时开通线上稽核功能,组建了中心业务日常稽核工作组,开展2023年的部分提取业务、贷款业务线上稽核,已在10月完成。通过强化日常稽核工作,规范业务办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三、进一步打算

中心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增强斗争意识,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守初心使命,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襄阳住房公积金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襄阳住房公积金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强化党建“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名干部职工,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持续健全优化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规范管理意识,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转化成果推动主责主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责主业谋划发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展现新作为,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3521965;邮政信箱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新街6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子邮箱gjj@xiangyang.gov.cn。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