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2192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4-01-19 | ||
标题: | 关于恢复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
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三个月个贷使用率小于85%,资金总流出量小于资金总流入量,根据《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资金运行情况已达到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受理条件。自2024年2月1日起,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受理条件按我中心2023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