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667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 ||
| 标题: |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苏高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文号: | 襄金组任〔2025〕9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金组任〔2025〕9号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关于苏高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经党组研究同意:
苏高飞同志任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谷城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起计算。
中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