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0606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1-07-07 | ||
| 标题: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审计报告;整改措施;整改报告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襄阳市审计局:
《襄阳市审计局关于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襄审财改〔2021〕35号),于2020年7月5日收悉。根据审计整改通知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压减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意见
情况说明:2020年中心差旅费支出66.26万元,其中扶贫差旅费支出50.98万元,占比76.94%。根据扶贫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市中心及9个分支机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共有扶贫村12个、扶贫工作队10个,专职扶贫工作队员20个;按照扶贫工作“五天四夜”工作要求,扶贫工作队员驻村扶贫,需要正常性、规律性列支差旅费用。因此在中心差旅费支出中,扶贫差旅费占比较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大力压减差旅费支出。坚持非必要不出差、无审批不出差,坚决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建立“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差旅费及其他公务开支相关制度的培训教育,深入理解差旅费相关规章制度的各项规范性条款、标准,建立从事前请示、事中开支、事后报销的全链条规范性管理。
二、关于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意见
情况说明:中心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2.97%,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46.24%。造成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襄城服务大厅装修项目招投标工作一直延期,造成相关装修款项未按预算进度开支。
整改措施:中心已多次提交专题会议督促工作专班加紧装修工程进度,力争在2021年底前襄城服务大厅装修工程取得较大进展,并支付相关费用。2021年度中心总预算金额5689.48万元,截至6月底已执行2134.36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37.51%。预计年底总体预算执行率可达80%以上。
三、关于大额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意见
情况说明: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存在大额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三笔开支均属于市政府专题会议直接安排或按照法定合同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类开支。在项目立项和合同确立均已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因此在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关款项支付在集体研究会议上属于通报类事项。由于涉及经济合同规定法定义务的履行时限,同时考虑到每年12月中旬国库集中支会系统关闭清算实际情况,经过中心领导同意,先行进行了相关款项的划拨,后班子集体会议通报结果。
整改落实:已整改完成。下一步的工作中,中心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大额支出审批管理制度并加强财务审核。预算执行部门做到提前谋划、提前安排,财务部门做到对审批手续不到位、附件不完整的事项不予支出。
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意见
整改落实:已整改完成。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资产报废后未及时下账的5台打印设备已于2021年5月20日从财务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完成了下账手续。
为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将继续压实固定资产实物和账务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账目(实物明细账、财务明细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固定资产盘点,全面摸清“家底”,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伪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准确依据。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手续。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工作,扩大新增资产配置审核范围,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及时处置报废资产,确保资产高效使用。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及财务人员相关规范及系统的操作培训,使资产管理的全链条更加规范。
五、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的整改意见
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末,市中心包括分支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78人,其中:干部职工93人、聘用员工85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安全特征及工作需要,有的工作人员同时需要两台电脑,一台用于业务内网,一台用于互联网。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一个单位有此类需求的可按1:1.5配置电脑。
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规定配置办公电脑,对长期未使用、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办公电脑及时办理报废下账手续。目前,中心正在进行全市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及时对达到报废条件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办公电脑进行报废处理。
六、关于违规开设使用日常工作经费实体银行账户问题的整改意见
情况说明: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在本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管理费用支出专户,专门用于接收本级财政拨付的管理费用,反映管理费用的财务收支。中心分别于2004年11月20日、2011年1月13日和2014年11月7日在中国银行新街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直属支行和襄城分行开设三个管理费用支出专户,专门用于接收、管理市中心本级和各分支机构管理费用。自2016年10月,中心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中国农业银行襄城分行专户设立为零余额账户,用于接收财政拨付的管理费用;中国银行新街口支行专户已于2019年12月13日销户;中国农业银行直属支行专户主要用于县(市、区)分支机构日常办公开支管理之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襄阳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设的9个分支机构和1个市直服务大厅,其管理费用全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为保障各县(市、区)办事处(管理部)正常工作经费开支,农业银行直属支行专户下挂10张备用金卡,由专户预先划入一定额度资金作为借支保底金额用于日常办公和业务开展费用开支。
整改措施:市中心将及时向财政部门补办相关备案说明材料。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7月7日